美國移民中的“臨時綠卡”和“永久綠卡”有什么區別?
來源:未知發表時間:2026年02月28日 10:07:36瀏覽量:
美國EB-5投資移民頒布新政后吸引了很多申請人。大家也都知道,通過EB-5投資移民的方式移民美國,申請人是先獲得兩年有效的“有條件綠卡(即臨時綠卡)”,之后再轉十年期的永久綠卡,這才意味著成功移民美國。
對于臨時綠卡和永久綠卡,很多朋友應該都有不少的疑問:
臨時綠卡與永久綠卡有什么區別?
獲得兩年臨時綠卡后,需要注意什么?
轉永久綠卡,需要滿足什么條件?
今天我們就來給大家解答一下。
臨時綠卡(Conditional Green Card):
也稱為條件性永久居留卡,通常是在婚姻移民或投資移民中的一種。持有人需在特定時期內滿足條件,如繼續維持婚姻關系或投資業務,才能申請變更為永久綠卡。臨時綠卡通常有效期為2年。
永久綠卡(Permanent Green Card):
獲得永久綠卡意味著您成為了美國的永久居民,永久綠卡有效期通常為10年,到期后可以續簽。
對于申請人來說,臨時綠卡和永久綠卡所享受的福利待遇和權利是沒有區別的。
在拿到臨時綠卡后,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就可以按照美國永久居民的身份,在美國境內經商、工作、學習等。
與當地居民享受同樣的醫療、養老等各項福利,子女也能夠以當地學生的身份在美國讀書,免費享受公立學校教育。
兩者的本質區別在于:臨時綠卡的有效期為2年,永久綠卡的有效期為每10年更換一次。
對于EB-5投資移民的申請人,在臨時綠卡2年的有效期即將到期時,移民局會對投資人進行資格審核,若滿足以下3個條件,即可獲得永久綠卡:
投資人在2年內未撤資;
投資創造出10個就業機會;
投資人在2年內無刑事犯罪記錄。
臨時綠卡持有人,除了需要遵守當地法律法規以外,還有以下三件事需要注意。
臨時綠卡過期前90天內提交申請移除條件從而獲得永久綠卡
臨時綠卡只有2年有效期,因此,臨時綠卡的持有人需要在綠卡過期前的90天內,遞交I-829申請移除條件,從而獲得有效期為10年的無條件美國綠卡。
如果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適當的申請,臨時綠卡將會在過期之日自動失效。
臨時綠卡持有人需要注意避免長時間離開美國
與永久綠卡持有人一樣,如果臨時綠卡持有人單次離開美國超過180天但少于一年,下一次入境美國時需要再次接受全面的入境檢查。
如果臨時綠卡持有人單次離開美國的時間超過一年,再次入境時,海關人員可能會認為其已經放棄永久居住美國的意圖,從而失去綠卡身份。
每年按時報稅(包括聯邦及州稅)
取得臨時綠卡后,無論綠卡持有人居住在哪里,都算是美國合法永久居民,這意味著需要以美國稅務居民的身份,向美國申報全球收入并繳納相的所得稅。
在申報稅務的角度上,臨時綠卡與永久綠卡的持有人的報稅義務是一樣的。
美國作為傳統移民大國,在身份配備領域深受高凈值人士的青睞,是絕大多數移民申請人的優選。在移民美國的眾多方式中,EB-5投資移民一直是申請人取得美國綠卡的重要通道。美國EB-5投資移民條件寬松,無年齡、學歷、語言、經商、工作經驗背景等條件限制,一人申請,全家移民美國,可在美任何地方居住生活和工作。
目前,美國EB-5投資移民預留簽證項目無排期,并可雙遞交,已陸續有客戶不到一年I-526E獲批,可以說,現在正是申請的黃金時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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